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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关于各类劳务酬金及奖、助学金领取的通知

2014-04-10 文字:王晶

财务处关于各类劳务酬金及奖、助学金领取的通知

1. 范围:在职、离退休人员除工资津贴以外的各类劳务酬金;校外人员咨询、评审、讲课费等各类劳务酬金;学生的奖、助学金及助研补助等。

2. 银行卡:呼市建设银行借记卡(储蓄卡)。

3. 填报内容:序号、职工号(学号或身份证号)、姓名、银行卡号、劳务期间、劳务内容、应发金额、应缴税金、实发金额、本人签字。

学生奖、助学金及困难补助只提供序号、学号、姓名、学院、银行卡号、金额即可。

校内教职工提供职工号、学生提供学号、校外人员提供身份证号。

应缴税金及实发金额可以为空。

4. 签批人:学院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财务管理部门分管副处长。科研项目经费还需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签批。

5. 必须填写支出项目名称及财务项目编号、经办人姓名以及联系电话请保持电话畅通,如有问题会直接电话联系经办人。

6. 必须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相关表格见财务处下载中心进行下载,电子版提供相应EXCEL表格或者TXT文件。目前无法接受电子邮件,只能用U盘拷贝。

7. 流程:薪酬科进入薪酬系统计算应缴税金、向核算大厅核算人员提交纸质版、扣税明细表,向核算大厅出纳提交扣税后的电子版文件,出纳办理网银发放。

9. 经办人员必须细心核对卡号及姓名的真实准确,确保网银发放一次成功,如有误将无法发放。有未发放成功的款项每周会在核算大厅白板上贴出一份纸质版名单,请自行检查,不再电话通知。学生副食补贴未发放成功的直接转到学生校园卡。

10. 银行卡号、姓名中间不要有空格,金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TXT格式(例子)

项目名称及财务编号:

卡号|姓名|金额

1000000000000000|张三|100.00

2000000000000000|李四|200.00

3000000000000000|王五|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