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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关于领取盲审费的通知

2018-05-07 文字:

财务处关于领取盲审费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内蒙古大学教育事业经费管理办法》中劳务费发放的相关规定,为确保盲审费用发放的规范、真实、合理,各院系在领取盲审劳务费时,需提供送审论文的学生姓名、学号、导师姓名、送审篇数、论文封面页、论文送审学校以及代领人签名,申领表见附件。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