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终结账暂停报销业务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年终财务结账工作的安排,财务处定于2022年12月20日至2023年1月8日进行年终结账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预约系统的关闭时间:12月18日24:00。
在财务系统年终结账及新年度初始化时,系统将对已办理预约但未投递的报销单记录自动清零。
(二)报销单据投递截止时间:12月19日17:30。
投单地点:北校区行政楼一楼大厅自助投单柜(24小时)。
(三)完善后的报销退单(之前因审核不合规已退回的报销单据)接收的截止时间:12月22日17:30。
在上述时间内未交到财务处的报销单据,请于开账后重新办理网上预约手续。
(四)开账时间:暂定为2023年1月9日。
二、预算执行要求
(一)按照相关政策,实施周期内连续两年未用完的非科研类财政资金将由自治区财政统一收回。请各有关单位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
2022年度下达的非科研财政资金项目,需加快办理报销手续,抓紧形成实际支出。
(二)鉴于今年疫情与年末报账高峰叠加的实际情况,建议非紧急的科研项目(不包含科研启动经费,教育厅下达的青年科技英才、高等学校科学研究等项目)支出延后错峰报销。。
请各单位、各部门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提前做好准备,以免耽误工作。
财务处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