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们: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将于2023年6月30日结束。您办理了吗?
一、大部分师生均应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通俗讲就是要“合并全年收入,按年计算税款”,并在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多退少补”。
财务处依法对师生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收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因每位师生符合不同的专项附加扣除条件及多处收入来源等原因,代扣代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往往存在不一致的情况。个人是承担纳税的第一责任人,退取多缴税款是我们的合法权益!如果个税补缴不按期办理,就会产生罚款、滞纳金等费用,还可能会影响个人纳税信用!
二、大部分师生均符合退税条件
退税条件一:2022年度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足6万,但平时预缴个人所得税的。
退税条件二:2022年度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
退税条件三:因年中就业、退职或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导致前后税收优惠政策不一致。
退税条件四:没有任何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汇算清缴办理各项税前扣除。
退税条件五: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综合所得适用税率的。
退税条件六:预缴税款时,为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税收优惠的。
退税条件七: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等情形。
三、如何办理退税?
截止到2023年6月2日,我校仍有1000余位师生尚未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6月30日前未办理个税汇算清缴的人员,若存在可申请退税金额将视为自动放弃。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详细操作方法见“内大财务”微信公众号推文《3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开始了!》。
推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YavEEzNw-GMTPXuwzfsF_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