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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广科研经费报销使用“委托 财务打印(无投递)功能”的通知

2025-07-14 文字:

关于进一步推广科研经费报销使用“委托

财务打印(无投递)功能”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切实简化科研经费报销手续,减少师生投递跑腿问题,财务处调整完善了智能报销系统“委托财务打印功能”。现在全校科研经费报销范围内进一步推广使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适用范围

“委托财务打印(无投递)功能”适用于智能报销系统的以下功能模块申请的报销业务:

(一)上传电子票据原件(OFD/PDF格式)的业务

1.差旅费报销模块,适用于行程完整闭合的国内差旅费报销业务。

特殊情况下,出差人员行程不完整闭合的,可以通过在智能报销系统中手动补录行程(仍可选择委托财务打印)或使用预约报销系统行报销(需要线下签批、投递)。

2.资产报销模块,适用于未达到合同签订标准的(3万元以下)、报销发票中含固定资产的业务。

3.日常报销模块,适用于未达到合同签订标准的(3万元以下)办公费、印刷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手续费、邮电费、专用燃料费等报销业务。

(二)无票据报销的业务

1.酬金申报,用于劳务费、咨费等酬金业务发放。

2.暂借款,用于因特殊用途(暂未获得可报销票据,但需先行垫/预付相关资金)临时性借款业务的预约报销。

3.大型仪器平台结算,用于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测试费结算业务。

二、功能优势

(一)报销单无需线下签批、打印、粘贴、投递。

(二)线上附件补录。报销单缺少附件材料时,可直接通过线上提交。

三、 其他事项

系统使用指南详见附件,在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请拨打4991234转1,也可在智能问答系统中留言,我们将及时为您解答。

特此通知。


附件:1.“委托财务打印”功能操作指南

2.线上附件补录功能操作指南


                                           财务处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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