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关于试用劳务薪酬网上报销系统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提高财务报销效率,减少报销人员等待时间,财务处建设了网上报销系统。网上报销系统将根据实际情况分步上线。其中,劳务薪酬网上报销系统于2014年12月起面向全校师生试用,并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报销业务包括各种酬金、劳务费的发放业务和聘用人员工资发放业务。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各种酬金、劳务的发放业务
发放范围包括学生助研津贴、专家咨询费、评审费、答辩费等劳务报酬业务。不包括工资性质报酬的发放。发放方式如下:
(一)登陆财务处网站,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发起酬金、劳务的网上报销操作:
1.在“薪酬个税系统”——“薪酬委托”——“委托清单列表”中发起;
2.在“网上报销系统”——“网上报销”——“我的报销”中的“薪酬发放”自动跳转到“薪酬个税系统”中发起。
(二)在“薪酬个税系统”中录入所需的内容,打印网报确认表,并由相关人员在签字栏审批后送财务处发放。2015年1月1日以后,财务处原则上不再接受其他格式的发放表。详细操作说明请在财务处网站“文件下载”中下载。
(三)酬金、劳务费应当按月发放,原则上不得一次性多月份发放。
业务咨询联系人:王晶,联系电话:4995051。
二、非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发放业务
方法方式如下:
(一)登陆财务处网站后,直接在“薪酬个税系统”——“薪酬委托”——“委托清单列表”中发起。
(二)各单位、各部门将按月发放的聘用人员薪金明细通过“薪酬个税系统”创建人员信息、录入工资名目、金额等内容后,打印“印领表”,并经相关负责人员签批后送财务处发放。
业务咨询联系人:卢山,联系电话:4994142。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