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答辩费报销方式
各学院:
为提高发放效率,规范和改进发放流程,依据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确定论文答辩费财务报销方式如下。
一、直接发放
使用专硕经费项目、研究生管理经费项目等学院统管项目或导师从所管项目经费直接发放答辩费的,仍然按照往年报销方式发放。报销时附《论文答辩费发放明细表》(见附表1)。
网报时,请登录财务系统,选择相应发放项目,按照答辩评审人员性质(在职人员、校外人员等)选择相应劳务费模板,录入领取劳务费人员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银行账户等),完成个税代扣缴后转银行卡发放。
二、学院统一归集和发放
在学院下设置“论文盲审及答辩”项目,用于从各导师经费中归集和发放答辩费用。报销时附《论文答辩费归集明细表》(见附表2)和《论文答辩费支出明细表》(见附表3)。
1. 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论文答辩费的归集和发放,分别填制附表2和附表3。请务必保证两张表金额一致。
2.学院登录财务系统,报销程序同第一条。发放项目选择“论文盲审及答辩”项目。
附表1:论文答辩费发放明细表
附表2:论文答辩费归集明细表
附表3:论文答辩费支出明细表